由2020年6月1日起,所有申請科技券的企業(包括已提交申請者)都可於獲批前開展科技券項目,最早日期為提交科技券申請翌日。請注意,當企業於獲批前開展項目,需於開展後五個工作日內向創科署提交「聲明及承諾書」,保證自行承擔諸如申請不成功或不足額的資金風險。
您的個人數據將用於改善我們網站中的體驗,管理對您帳戶的訪問權限以及我們在其中描述的其他目的。有關詳情,請瀏覽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