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計劃審計

「科技券」(TVP) 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經過數個月,資助獲批後需要簽署合約(詳情請看:科技券簽約流程)。項目完成後,需要按政府的要求進行項目審計,以取得資助撥款。由於項目審計與平常的年度財務審計不一樣,因而很多會計師都不明袖裡,不知如何進行。熟知各類政府資助的審計要求,HKTechMatch的資深科技券顧問可以協助你與會計師溝通,完成一份合乎政府要求的審計報告,以順利取得撥款。

1. 什麼項目需要做審計?

自2020年4月1日起,政府已進一步優化科技券,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比例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由40萬元增加至60萬元,而獲批項目數目的上限亦由四個增加至六個

如申請項目的核准資助額超過港元5 萬,申請企業在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須向創新科技署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及由獨立審計師編訂的經審計項目支出表。

2. 審計所需文件

  • –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BR) ;
  • –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NAR1) ;
  • – 香港公司註冊證書(CI) ;
  • – 公司股東、董事身份證副本;
  • – 與政府簽訂資助協議書及已批的項目財政預算;
  • – 最後項目報告;
  • – 項目收支表 – 需顯示項目預算及實際收支,並顯示所有單筆交易之明細;
  • – 所有單筆交易的證明文件(所有發票和付款日期必需於簽訂資助協議書後),例如:
    • 發票及收據
    • 付款紀錄 (如以現金交易, 整個項目的現金交易總值不得超過 5,000 港元, 並且是在獲批項目內的支出)
    • 銀行月結單(需清楚顯示其獲批項目內支出的付款紀錄)
    • 已獲批的項目預算及其供應商報價單
  •  

3. 科技券審計支出及時間

  • – 港幣 3,000
  • –  如申請企業提供全部文件,審計報告會在收到款項後的10個工作天內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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